負 責 人: 聶國強
地 址: 沈陽市鐵西區安工街七號
郵 編: 110021
電 話: 024-25840222、25840202、 25854326
監督電話: 024-25840248、25850196
公證員名錄 :聶國強 李作新 王繼革 趙麗君 付 麗 朱廣輝 谷 悅
業務範圍
壹、證明法律行為 指公民、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的行為。包括: 1、證明各類經濟合同。如購銷合同、技術合同、勞動合同、聯營合同、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商品房交易合同等。 2、證明各類民事合同及協議。如贈與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扶養協議、拆遷協議、合夥協議、財產分割協議、婚前財產約定等。 3、證明收養和認領親子。 4、辦理繼承、遺囑、委托、聲明、保證書、證明、制作票據拒絕證書等。 5、證明投標、招標、拍賣、抽簽、開獎以及法律允許的各種有獎活動。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證明出生、死亡、親屬關系、婚姻狀況、學歷、經歷、職稱、身份、健康狀況、未受刑事處分、海難、空難、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意外事件、法人資信情況、財產狀況等。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證明專利證書、商標註冊證書、成績單、法人營業證書、公司章程、商業活動記錄、董事會決議等。
四、賦予無疑義的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五、保全證據、辦理提存、起草文書、解答咨詢、參與談判等其他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