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侵權被起訴的後果是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銷售,沒收、銷毀侵權商標標識,並消除現有商品上的侵權商標,沒以及收直接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版或者其他工具。如果出現或者侵權行為難以與貨物分離的,責令銷毀侵權貨物,並監督銷毀,根據情節,處以侵權所得額五倍以下的罰款。發生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