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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的稅率

1 增值稅

增值稅稅率分為三檔: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和零稅率。2、消費稅的稅目稅率

消費稅***設置了11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有14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45%。

3、 營業稅的稅目、稅率

營業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征收範圍 稅率

壹、交通運輸業 陸路運輸、水路運輸 航空運輸、管道運輸、 裝卸搬運 3%

二、建築業 建築、安裝、修繕裝飾 及其他工程作業 3%

三、金融保險業 5%

四、郵電通信業 3%

五、文化體育業 3%

六、娛樂業 歌廳、舞廳、 OK 歌舞廳、音樂茶座、臺球 高爾夫球、保齡球、遊藝 5%-20%

七、服務業 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 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 廣告業及其他服務業 5%

八、轉讓無形資產 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 非專利技術、商標權、 著作權、商譽 5%

九、銷售不動產 銷售建築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 5%

3、企業所得稅稅率

有法定稅率和優惠稅率兩種。法定稅率是33%;優惠稅率是指對應納稅所得額在壹定數額之下的企業給予低稅率照顧,分為18%和27%兩種。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含3萬元)的減按18%的稅率征收;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至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減按27%的稅率征收。

4、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稅率

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設立的機構、場所所取得的經營所得稅率為30%,地方所得稅稅率為3%,總體稅負是33%。

對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或者雖然設立機構、場所,但其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稅率為20%。

5、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個人所得稅分別不同個人所得項目,規定超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兩種形式。

(壹)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5%—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壹(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500元的 5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 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八百元後的余額或者減除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後的余額.)

(二) 個體工商戶的街道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生產經營、承包承租經營所得適用)

級數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5,000元的 5

2 超過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過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35

(註: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

(三) 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6、農業稅的稅率

全國的平均稅率規定為常年產量的15.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平均稅率,由國務院根據全國平均稅率,結合各地區的不同經濟情況,分別加以規定。

7、印花稅的稅率

現行印花稅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稅率。

比例稅率有五檔,即千分之1、千分之4、萬分之5、萬分之3和萬分之0.5。

適用定額稅率的是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稅目中的其他賬簿,單位稅額均為每件伍元。

具體請看《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8、車船使用稅的適用稅額

車船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對征稅的車船規定單位固定稅額

9、房產稅的稅率

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10、土地增值稅的稅率

級數 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率(%) 稅率(%) 速算扣除系數(%)

1 不超過50%的部分 30 0

2 超過50%~100%的部分 40 5

3 超過100%~200%的部分 50 15

4 超過200%的部分 60 35

11、耕地占用稅的稅額

(壹)以縣為單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畝以下(含1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2元至10元;

(二)人均耕地在1畝至2畝(含2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1.6元至8元;

(三)人均耕地在2畝至3畝(含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1.3元至6.5元;

(四)人均耕地在3畝以上的地區,每平方米為1元至5元。

農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規定稅額減半征收。

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經濟發達、人均耕地特別少的地區,適用稅額可以適當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過上述規定稅額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