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貸款壹般可以抵押以下六項:
1,存貨抵押。指作為抵押物的各種貨物,如商品、原材料等。;
2.證券抵押。拿各種有價證券做抵押,包括債券、股票、存款。
3.設備抵押。以車輛、船舶和機械設備作為抵押物;
4.房地產抵押。拿房地產,土地等。作為抵押品;
作為抵押品;
6.壽險保單抵押。作為抵押品。
抵押貸款,又稱銀行采用的壹種貸款抵押物,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到期時的償還。抵押物壹般容易保存,不易損耗,易於出售,如證券、票據、股票等。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銀行有權拍賣抵押物,以拍賣所得償還貸款。開槍吧。如果拍賣款不足以還清貸款,借款人會繼續還清。抵押
抵押和質押的相似之處:
1.抵押貸款,以某些物品作為擔保從銀行獲得的貸款。兩者在銀行都很常見。
2.抵押、質押屬於擔保。有擔保債權人實現其債權,並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財產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質押和抵押的區別
(1)提供的保障項目不壹樣。抵押的抵押物通常是不動產(如土地、房屋)和特殊動產(車、船等。);質押物主要是動產(如存單、債券)。
(2)占管形式不同。抵押不以轉移抵押物占有的形式進行,抵押人仍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財產的占有形式,質權人負有保管質押財產的責任。比如我把財產抵押了,但是還在我的占有和保管中,在債權人的占有和保管中。
(3)抵押僅具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質押中的質權人不僅控制質押,而且體現質押。
(4)處置權不同。權利人無權直接處分抵押財產,需要與抵押人協商或判決後上訴完成抵押。債權人可以在合同規定的時間以外處分,無需協商或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
第三百九十四條第三人未轉移財產占有而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權的,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
第二,用貨物抵押貸款
貸款金額不能超過抵押品的評估價值。對於房地產,最高貸款額不能超過房屋評估價的80%。因為房子是銀行規定的。
第三,實物抵押貸款
法律分析:目前辦理實物抵押貸款的流程是:首先找到適合自己的貸款產品,向其貸款機構提交貸款申請。申請通過後,審核員會通過電話對妳的個人資質進行初步審核,根據貸款產品的具體要求提交材料,簽署貸款文件。之後會對妳的貸款抵押物進行評估和審批(這個周期比較長,大概需要3-4周)。審批通過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壹切都辦妥了,就可以等貸款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百九十四條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而未轉移對該財產的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