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都三判主人翁,
?大第名園冠洛中。
?又喜壹年春入手,
?萬花香照酒巵紅。”
而與王拱辰同朝為官的司馬光,也在洛陽居住。只是,王拱辰的宅子位於富人區,氣宇軒昂,而司馬光的宅子位於陋巷,低矮破敗,僅能遮風避雨。此時,司馬光正在編著《資治通鑒》,由於夏天酷暑難當,為避天氣之炎熱,他便在房子下面簡單挖了壹個地下室,並穴居其間,埋頭著作,如此寒磣而又另類,被世人譏為“穴處者”。
作為歷任翰林學士、禦史中丞、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官至宰相的司馬光,可謂大權在握,但他對權下的國家財產卻從無貪念,甚至還把皇帝給他的賞賜——名正言順的“私有財產”,也作為單位的辦公開支。據《宋史·司馬光傳》記載,宋仁宗時期,每年用於贈送、賞賜的東西,折合百余萬錢之巨。作為諫官的司馬光曾三次上書規諫。他說:“國有大憂,中外窘迫,在這財力困乏之際,不宜過度賞賜,實在必要的,應準許大臣用賞賜所得,捐獻於營建山陵之用。”但宋仁宗沒有同意他的建議,繼續大把花錢施恩。於是,司馬光便把皇帝賞賜給自己的金銀珠寶,拿出來作為諫院的辦公費用,或接濟親友,堅決不給自己留下壹絲半毫。這在歷代士大夫中恐怕是絕無僅有的。
司馬光正是在這樣淡泊簡樸的“窮”日子中,歷經十九年的夜以繼日,完成了《資治通鑒》這部近四百萬字歷史巨著的編撰,從而成為了壹代傑出的思想家和史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