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查分政策:查卷範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
(二)查分流程:
1、申請查分:
(1)受理時間:壹般是壹個月左右,具體時間範圍各地財政局或者考試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規定。
(2)受理部門:到人事考試部門或者財政局申請登記復查試卷(具體情況需要咨詢當地財政或者考試部門)。
(3)攜帶資料:考生需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
(4)查分費用:申請查分的考生需交納100元(參考)成績復查費,如果成績經過復查確實有誤,此費用將退還考生本人。如果成績無誤,查分費不予退還。
2、資料上報:
各局級單位統壹匯總後,向考試中心提出查分申請並附詳細要求查分的考生名單(包括考號、姓名、語種、級別、查分理由)。
3、試卷復查:考試中心將安排專門人員對相關試卷進行復查,並將復查結果通知各單位職改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