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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裁判4

壹、逆轉的王牌

昏黑的小屋中,某人正在作畫,最後署名JOVE

同樣昏黑的小屋中,兩個神秘的人正在用梭哈進行對決

:開牌吧

KKKAA

:妳輸了

: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

:不好意思,被卷進麻煩的事情裏去了

:恩,就是那樣

:死了,被狠狠的打死的。

:別這麽說,總之,警察就要來了。

:拜托了……如果有什麽事情的話……

4月20日 上午 9時37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休息室

我們的主角,王泥喜先生登場,很明顯今天的第壹次辯護就是殺人事件讓他很緊張,不過好在有老師牙琉霧人在旁邊鼓勵。老師告訴他今天的被告是他多年的朋友,並且事發的當晚還與他***進晚餐,所以到最後也不能舍棄他。在與被告見面之後,王泥喜提出了自己的疑問,為何不選超壹流的牙琉老師當律師,而要選擇他這個新人呢

:……到時候妳就明白了

王泥喜:哎?

:如果是妳的話,可以做到,拿出自信來。

同壹天 上午10時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首先是被告入庭

裁判長:真是遺憾哪,很久沒見面了,沒想到會以這種方式再會。成步堂君。

成步堂:真希望能忘記以前的事情。現在的我只是個蹩腳的鋼琴家而已。

亞內:沒想到竟然能以這種方式超度妳

成步堂:妳還真是沒變啊,亞內檢事先生

事件陳述:幾個重點

1.成步堂君在這家餐館當鋼琴家。

2.兇器的瓶子入手,瓶子上沾有被告成步堂君的指紋,仔細檢查後會發現是空的(自己手動檢查)。

3.被害是海龜,當晚與成步堂君第壹次見面,並且與成步堂君玩梭哈

4.梭哈是賭博,是犯罪,所以律師方主張他們沒有賭錢,只是普通的勝負而已

對時間當晚的勝負進行證言

關於對決

成步堂:雖然我是個鋼琴家,不過卻很少彈鋼琴。

成步堂:我的工作是與好玩的客人做對手,當然是梭哈。

成步堂:現場的房間是店裏的名勝,就是在那裏進行勝負。

成步堂:規則也是很正規的,用2組撲克進行的遊戲。

成步堂:……當然,只是純粹的遊戲,客人也很滿足。

詢問:

詢問中能得到的情報:成步堂7年來玩梭哈都是完勝。現場的小屋是以前黑社會用來秘密交易的地方。為了防止出老千撲克用的是背面藍色和背面紅色兩種。

裁判長:夠了,我對妳勝負的證言已經大致了解了,下面我希望妳能對當晚發生的事件做出說明。

成步堂:真是不可思議呢,我現在正在對勝負進行證言,突然對我提出這種要求,我本來以為能夠聽到律師方的“異議あり”呢。

王泥喜:糟了,不小心變成聽眾了

牙琉:等壹下,成步堂君,我也希望能從妳的口中聽到關於事件的情況

裁判長:那麽被告,修正妳的證言。

證言修正:追加“關於事件的情況,我保持沈默,不過呢,我沒碰兇器”

王泥喜:異議あり!出示證據,沾有成步堂君指紋的兇器瓶子。

壹段對話後(懶得翻譯了= =b)證據更新,成步堂君的指紋是逆手的持的時候留下的,亞內認為只有行兇的時候才會留下這樣的指紋。但是當裁判長詢問被告如何解釋這件事情的時候,成步堂君卻說對事件的經過保密。正當裁判長認為成步堂君非常不合作的時候,牙琉提出了異議。當天向警察告發的人,就是成步堂君本人,而且是在現場附近用手機告發的。因為現場是在地下2層,手機信號不通,所以成步堂君回到了壹樓,並在那裏進行通報(得到證據手機,仔細察看後發現電池蓋都壞了,用膠布粘著的,王泥喜還奇怪為什麽不換新的,他不知道為什麽我們可知道,那可是真宵送給他的 )。牙琉認為被告不僅沒有逃走,還依照市民的義務向警察通報,不能說他不合作。而且檢事剛才說被告在案發的時候是在現場的,為什麽會這麽說,答案只有壹個,那就是決定性的證人。

新證人入庭

:(發抖ing.....)

亞內:那麽,證人,名字和職業。

裁判長:等等,這是怎麽壹回事?

亞內:大概是害怕吧,因為律師的角(王泥喜的毛還真有點像角……)

王泥喜:(什麽跟什麽啊)

裁判長:不用擔心,那個角,我會把它折斷的

:……真的……麽?

裁判長:為了不辱我這個木錘!所以,出來吧。

王泥喜:不要做不著邊際的約定

證人自我介紹:逆居雅香,在餐館裏當服務員,給客人提供各種殺必死 ,攝影也是壹項,所以當晚照下了這樣的照片(證據雅香的照片入手)。

對事件當夜的事情進行證言:

雅香:那天晚上,因為客人的拜托是由我來負責發牌。

雅香:那天晚上很冷,兩個人都是戴著帽子在進行遊戲。

雅香:被害人壹直握著脖子上的火箭項鏈在進行勝負。

雅香:最後的勝負結束的瞬間,可怕的事情發生了。

雅香:那個人向被害者撲過去,勒住了他的脖子!

王泥喜:不可能,成步堂先生不會輸的。

牙琉:畢竟七年無敗麽

亞內:我當檢事也是七年無敗

亞內:我們看事件發生瞬間的照片,很明顯從籌碼的數量上來看是成步堂君輸(證據籌碼的照片入手)

詢問:

王泥喜:異議あり!對“那個人向被害者撲過去,勒住了他的脖子!”出示證據“浦伏影郎的解剖記錄”。被害者明明是被瓶子砸死的。

得到證據現場的照片2

證詞修改:被告人勒住了被害者的脖子後又用酒瓶敲了他。

王泥喜:異議あり!對“被害人壹直握著脖子上的火箭項鏈在進行勝負。”出示證據“現場的照片2”。照片上被害者根本就沒有帶火箭項鏈。

如果這個證人說的是實話,那麽火箭項鏈就是在被害後消失了,而能夠取下項鏈的只有壹個人(成步堂君),也就是說,與其說是被告了住了被害者的脖子,不如說是他正在取下那個火箭項鏈。

裁判長:……

亞內:……

觀眾:……

裁判長:被告,是不是這樣?

成步堂:……

裁判長:……說起來

成步堂:什麽?

裁判長:現在才發現,妳的脖子上好象也掛著什麽。

成步堂:妳是說這個?這個確實是火箭項鏈,裏面有照片,我女兒的照片

對勝負進行證言 )_

雅香:雙方都是以籌碼3500點開始進行勝負。

雅香:籌碼是店裏的東西,有大小兩種。

雅香:在遊戲中獲勝的是……對,就是被害者。

雅香:被告人,在最後的勝負中,還是輸了。

雅香:決定勝負的瞬間,被告人握住了瓶子……

詢問:對“籌碼是店裏的東西,有大小兩種。”進行威懾,並且深追,得到籌碼分為100點和1000點兩種的情報,並且要求其加入證言。

證言修改:籌碼分為100點和1000點兩種。

王泥喜:異議あり!對“在遊戲中獲勝的是……對,就是被害者。”出示證據“籌碼的照片”。真的是被害者勝了麽?到底是大的籌碼代表1000點還是小的籌碼代表1000點呢?如果是大籌碼代表1000點,那麽從照片上來看總***點數就是10600點,與證言中雙方總***7000點不符,(選項選兩方都正確)但如果是小籌碼是1000點的話,籌碼的總數就正好。所以是小籌碼代表1000點,那麽從照片上來看,被害者是2900點,成步堂君是4100點,很明顯是成步堂君勝利。所以成步堂君就不存在殺人動機。

雅香:待った!其實最後的壹局有人出老千,所以籌碼沒有進行變動就結束了遊戲。

對最後的勝負進行證言

雅香:最後的勝負,雙方都是以“三帶二”進行勝負。

雅香:撲克從A到K,每個都只有4張。

雅香:所以,看到雙方的牌,很明顯是出老千了。

雅香:下壹個瞬間,兩人吵了起來。被發現出老千的被告人……

雅香:拿起了手邊的瓶子,把浦伏先生給……

詢問:對“所以,看到雙方的牌,很明顯是出老千了。”進行威懾,得到有第5張A的情報,浦伏的手牌是AAAKK,成步堂君的是777AA,把這情報加入證言。

證言修改:浦伏先生有3枚,被告人先生有2枚……使用了第5枚A。

王泥喜:異議あり!出示證據“籌碼的照片”。證人妳好像弄錯了。

從照片上指出矛盾所在,浦伏的手牌裏的A。只有兩枚。

雅香:我明明看到了第5張A的……

王泥喜:怎麽回事,證人的態度?

牙琉:裁判長,我有壹個提案,我要求調查雙方的手牌。

要調查哪壹方的?選擇被害人的。

得到證據被害者的手牌

仔細檢查後發現,有壹枚背面的顏色不壹樣。

雅香:怎,怎麽可能!我動了手腳的,應該是成步堂先生……啊!

牙琉:剛才妳說了什麽,證人。

雅香:不,我,那個……

牙琉:裁判長,最簡單出老千的方式是什麽呢?答案只有壹個,就是發牌的人,莊家是自己的同夥。

王泥喜:那麽,這個證人就是……

牙琉:老千大師……而且是職業級的。

雅香:呀!!!!!!!!!!!!

王泥喜:從剛才她所說的話可以得出,其實出老千的是被害者才對。而且她的老千似乎失敗了,所以,就算她跟被害者之間發生了什麽也不奇怪!

裁判長:難道說妳要告發逆居雅香!

王泥喜:是的,律師方,告發這個證人為真正的犯人!

雅香:呀!!!!!!!!(@ O @)

因為證人暈倒,而且律師方提出了另外壹個可能性,所以本日的審理不可能進行下去,需要進行再調查……

異議あり!(好懷念的聲音)

王泥喜:成,成步堂先生……

成步堂:可不能就在這裏結束審理哦,裁判長。還不能。壹枚不壹樣顏色的撲克……它的意義,不應該再考慮壹下麽。

亞內:異議あり!被告人,妳了解自己的立場麽……妳這樣不是把壹切都弄得壹團糟麽。

裁判長:亞內檢事,妳也應該明白,有這家夥在的法庭,本身就是壹團糟的。那麽下面我們把整個事件再整理壹下。

成步堂:那天晚上,我們是把兩組撲克交替使用。我曾經說過這個。而且,餐館裏使用的是背面是藍色和背面是紅色的兩種撲克。最後的壹局,使用的是紅色的撲克。

裁判長:原來如此,但是不知道為什麽,我總有使用的是藍色撲克的印象。

王泥喜:(確實如此,我總覺得有人說過這個……)

成步堂:確實是有人換過牌,但是這個撲克有兩個很大的問題。王泥喜君,先考慮第壹個問題。最後的勝負,撲克,是在什麽時候被替換的?

選項,選在勝負之後被替換的,因為在遊戲中進行更換是不可能的,壹看背面顏色立刻就發現了。

亞內:在勝負之後替換,那樣根本沒有出老千的意義!

成步堂:沒錯……這就是第壹個謎。

裁判長:還,還有麽?

成步堂:簡單,而且決定性的疑問。是誰把這個紅卡片給換掉的?

選項:選另外的人

王泥喜:換牌的人,當然不可能是成步堂先生,然後,大概也不是雅香小姐……

成步堂:哼……哼哼哼哼哼……

裁判長:怎麽了,被告人。

成步堂:真不好意思,裁判長,總覺得變得很快樂了。

亞內:律師的主張令人摸不著邊際,如果既不是被告也不是證人,那麽難道會是別人麽。

成步堂:就是這樣。到這裏,首次,可以看到這個事件的新局面了。

裁判長:新局面……

成步堂:時間之後,因為某個人物的原因,被害者的3帶2的手牌被換了壹枚,那個人物,犯了兩個錯誤

牙琉:第壹個是,撲克的顏色這件事情。

成步堂:換牌的人不知道使用了兩套撲克,而且,另外壹個是卡片的數字。

王泥喜:的確,第5枚A消失了,變成了K。

成步堂:留下了3帶2印象的那個人沒想到會有第5枚A,所以從桌子上選了壹張K放了進去。那麽現在就出現了這樣壹個可能性。那晚,還有壹個人在現場,對,還有沒有任何人知道的第3者在場。

中場休息20分

同日 上午11時52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休息室

牙琉走後,王泥喜詢問了關於成步堂的那個項鏈的事情,成步堂把項鏈打開給他看,裏面赫然是今次的女主角(成步堂美貫)。然後王泥喜又問成步堂是否在勝負的時候出老千,而實際上成步堂是運用了自己在法庭上學來的對人觀察的經驗用再來梭哈上,以此達成了7年不敗。

成步堂:人類的思考,感情,肯定會通過身體發送出情報來。比如說,回想壹下那個證人,逆居雅香,她在說出某個證言的時候,肯定會摸摸自己的頭,妳註意到了麽?

王泥喜:沒,沒有……(不會註意的吧,普通……)

成步堂:“習慣”“語言”把這些情報解讀出來,這就是決定勝負的“鐵則”。我也是被某個人教的就是了。

王泥喜:但是,我是不行的,那種東西,不可能看到的……

成步堂:不,如果是妳的話就可以。妳自己還沒有察覺到。到時候妳就會明白了。啊,對了,關於這次的事件還有壹點。我還沒對任何人說出正確的事情。

王泥喜:哎?!!!

成步堂:當然,那是有理由的,從現在開始就會把它弄明白。然後,我的作戰,需要妳的幫助。需要妳的能力。

王泥喜:我的能力?(聲音很大麽?)

同日 下午12時14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再次傳喚雅香……這次她恢復了自己原來出千大師的身份,並且自稱“千神之神千”,正讀反讀都是“千神之神千”。她被浦伏雇用來送入餐館,為的就是打敗成步堂,並且他們寫好了壹個劇本,給成步堂設下了壹個陷阱,先由難道在成步堂口袋裏放壹張誘餌的牌,然後在第5張A出現的時候對成步堂進行搜身,搜出牌之後,成步堂就會被當成出老千的家夥,從而失掉他7年不敗的傳說。但是結果並沒有如他們所願。

關於陷阱的證言

雅香:那晚,我確實把誘餌的卡片弄好了。

雅香:最後的勝負,和劇本壹樣是成步堂的敗北,然後就是身體檢查。

雅香:但是,誘餌的牌消失了,不知道為什麽,作戰失敗了。

雅香:下壹個瞬間,成步堂大哥拿起瓶子就打了過去。

雅香:打浦伏的不是我!是被告那個出老千大哥!

詢問:先通過前三句詢問出誘餌的卡片是紅心5並且現在下落不明。然後對“下壹個瞬間,成步堂大哥拿起瓶子就打了過去。”進行威懾,再進行追問,王泥喜特殊能力發動,抓住她摸頭的瞬間,そこだ!難道總在說到毆打這個詞的時候不自覺地摸自己的頭,是因為毆打這個詞讓她想起了壹件兇器,出示證據“瓶子”。因為挨打的不是浦伏,而是她自己!

追加證詞:打得是那個家夥!直到警察來了我都壹直看著他。

王泥喜:異議あり!出示證據“成步堂的手機”,成步堂曾經離開過房間去給警察打電話。

雅香挨打之後就暈了過去,等她醒來的時候浦伏已經死了,所以肯定不是她殺的。牙琉主張成步堂在說謊,因為當時沒有其他人了,只可能是他。成步堂這時候冒了出來,質問牙琉為什麽不考慮另外壹個可能性,就是有第3者的存在,這在上壹節已經證實了。而這個第3者就是認為最後的勝負使用的牌背面是藍色的人,而在這個法庭上只有壹個人是這樣認為的,而且是在很早的時候。(亞內大吼:不是我啊)

選擇牙琉霧人。

他在整個審理剛開始就曾經說過牌的背面是藍色。成步堂在此告發牙琉當晚與浦伏見過面,裁判長要求成步堂證言,牙琉反對

裁判長:牙琉,妳並不是這個案件的擔當律師,王泥喜,妳的意見呢?

選擇,選讓成步堂證言

牙琉:王泥喜,妳要背叛我麽

王泥喜:我只是想知道真相而已。

關於事件當晚晚餐的證言

成步堂:那晚,我和牙琉壹起***進晚餐。就在和這個照片壹樣的位置上。

成步堂:他走了5分鐘之後,浦伏就出現了。

成步堂:之後,那個陷阱失敗,浦伏打了那個女孩。

成步堂:女孩暈倒了,浦伏也慌了,我留下他,去呼叫了警察。

成步堂:回到房間之後,這次是他死了,頭上的血流成了壹直線。

成步堂:然後,我再壹次打了電話,這次是給牙琉律師。

詢問:威懾“之後,那個陷阱失敗,浦伏打了那個女孩。”得到情報,成步堂發現了紅心5,並把它扔到了自己喝的果汁瓶裏。

修改證詞:我在遊戲中發現了那個陷阱,於是就用兇器的瓶子把牌處理掉了。

王泥喜:異議あり!出示證據“兇器的瓶子”(須事先調查過得知裏面是空的)

不過似乎成步堂也覺得很奇怪,因為他確實把牌扔進了瓶子裏。

繼續詢問:威懾“回到房間之後,這次是他死了,頭上的血流成了壹直線。”

王泥喜:異議あり!出示證據“現場的照片1”,被害者明明戴著帽子。

成步堂:有壹件事情我忘了說,給死者戴上那個帽子的,就是我。玩梭哈的時候他壹直都沒有脫帽子,我呼叫警察之後回到現場時候,非常精彩的與那個頭碰了個正著。隊,就跟這個照片壹樣,無遮無擋光光溜溜。於是我就撿起了落在地板上的帽子,戴在了他的頭上。

王泥喜:成步堂先生,請妳說實話……

成步堂:我沒有說謊,察覺到陷阱並且把牌扔到瓶子裏也好,然後,給被害者戴上帽子也好,都是因為某個理由。

裁判長:理由?

成步堂:就是因為這個。

王泥喜:手機麽?

成步堂:那晚,呼叫警察之後與牙琉律師的通話,為了以防萬壹,我把它錄下來了。

牙琉:妳說什麽

成步堂:機會這麽難得,牙琉,就讓大家也聽聽吧。

成步堂:牙琉,不好意思,被卷進了麻煩的事情裏了。

牙琉:什麽,是遊戲出事故了?

成步堂:嗯,差不多就是那樣。

牙琉:是今晚向妳挑戰的那個紳士麽?

成步堂:啊,死了,被狠狠的打死的。

牙琉:難道……不會是妳吧?壹點傷都沒有的中國瓷器上出現了裂痕……

成步堂:別這麽說,總之,警察就要來了。拜托了……如果有什麽事情的話……

王泥喜:中國瓷器?

成步堂:陶瓷器的壹種,光光溜溜,用來形容人的頭的話,就正好是這種感覺。

裁判長:被告人沒有拿我的頭來作說明,也可以說是壹種仁慈吧。

牙琉明明晚餐後就離開了餐館,為什麽他會知道被害者的頭像瓷器?終於,成步堂把牙琉推上了舞臺。

10分鐘的休息後就是牙琉的證言。

同日 下午2點32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休息室

神秘少女(大家都知道是誰了= =)出現,叫給了王泥喜壹張牌,並且有傳言給他“現在要開始最後的勝負,這張牌就是必要的最強的王牌,妳選的這張牌裏施加了魔法,使用正確的話,會成為最強的殺手鐧)”。這是壹張黑桃A,而且牌上有血痕!!這就是消失的第5枚A麽?

少女丟下壹句:“父親就拜托妳了”之後離去了,王泥喜心中卻久久不能平靜。證據有血痕的A入手。

同日 下午2點45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牙琉站在了證人臺上,成步堂確站在了王泥喜的旁邊,並且指出那晚浦伏只有壹次取下了自己的帽子,就是案發的瞬間,如果想看到浦伏的頭,就必須在現場才行。接下來是牙琉的證言。

關於事件當夜的證言:

牙琉:那晚,我註意到了那個男人的殺氣,所以返回了店裏。

牙琉:走下了樓梯,從過道的小窗口那裏向房間裏看去。

牙琉:那正好是事件發生之後。

牙琉:被害者正像現場照片那樣的姿勢死在那裏。

牙琉:光溜溜的頭,氣絕的少女,以及,拿著瓶子的成步堂。

牙琉:我想到“在這裏會很不妙”,於是就離開了那裏。

牙琉:之後,我就接到了成步堂的電話。

雖然牙琉作出了這樣的證言,但是似乎壹切都在成步堂的預料之中。

詢問:威懾“光溜溜的頭,氣絕的少女,以及,拿著瓶子的成步堂。”牙琉否認現場有第3者,因為不能證明為什麽第3者要把牌給更換掉,但是現在我們手上已經有了最強的王牌。

くらえ!出示證據“有血痕的A”

牙琉:什,什麽!不,不可能,為什麽,妳會,拿著那個東西!

王泥喜:(我總不能說是古怪的少女給我的古怪牌吧……

成步堂:這張牌,是那晚事件之後,我在店裏撿到的,牌就是我的生意道具,所以我就把它交給我的女兒了。

牙琉:胡,胡說!這,這不可能!這種證據,我不承認,是假的!

成步堂:假的?為什麽妳能夠這樣斷言?

牙琉:什,什麽?

成步堂:能夠斷言這個是假的人,只有從犯罪現場把卡片拿走的,真犯人才可以。

牙琉:……!

成步堂:那麽,我們繼續吧。這個血痕的原因,是什麽呢?

亞內:原因?

成步堂:真犯人把牌拿走的原因。

裁判長:是什麽?

成步堂:現場照片,大家再看壹次被害者的頭部。犯罪的瞬間,帽子掉到了地板上,就是這樣,流出的血,全部向後腦流去,這些血,滴了壹滴在這牌上。只能這麽想。為了隱藏牌上的血,犯人把牌拿走了。

牙琉:異議あり!總,總之,那件證據是違法的!

成步堂:違法?

牙琉:成步堂!妳是曾經站在法庭的男人,隱藏證據,是多大的罪!

成步堂:這個問題我們稍候再談,先生,比這更重要的是,這樣就可以回答妳的疑問了。

牙琉:是,是什麽?

成步堂:犯人把牌拿走的理由就是就是留在這牌上的壹滴血對他來說是致命的,所以拿走了。

牙琉:異議あり!那個推理,根本沒有根據!

成步堂:異議あり!(手指,激動)那是錯誤的,牙琉先生。

牙琉:什,什麽……(說了幾遍了啊……)

成步堂:牌上留下的這壹滴血,就是因為這個,可以讓我們知道所有的真相。

想象現場的情況(3D場景重現)

成步堂:如果手牌的這張卡留下了這滴血,那麽上圖中那個標記有矛盾?

選擇被害者

再把椅子轉過去。

成步堂:犯罪的瞬間,椅子是背對桌子的。等我回來的時候,屍體已經和照片中壹樣了。

成步堂:如果椅子是背對桌子的,那麽犯罪的瞬間,就又產生了壹個矛盾,這回是哪個標記?

選擇犯人

再標出犯人真正所在的位置,只能在那個位置進行犯罪。

選擇被害者的正對面。

雖然對面有櫃子,但是犯罪的瞬間櫃子不在那個位置上,成步堂要求立刻調查櫃子,並且又給了壹張紙條是需要搜查員搜查的東西。

裁判長:果然法庭才是妳應該站在的地方。

成步堂:那還真是多謝了。那麽我們必須再向前進。再看俯視圖,如果犯罪的瞬間,犯人站在那裏,櫃子不在那裏的話。

移動櫃子

結果又產生了新的矛盾

選擇目擊者的標記

櫃子擋住了小窗口。那麽牙琉就不可能從小窗口看到房間裏的情況。

牙琉:什,什麽……!(又來了……)

成步堂:哎呀,第壹次看到妳動搖呢。

牙琉:庫……!バカな……

成步堂:看來妳是看漏了,犯罪的瞬間,那個小窗口是被塞住的。那麽,能告訴我麽,牙琉先生,到底妳是在那裏看到事件發生的!

搜查員帶著結果回來了,櫃子後面有壹扇隱藏的門!

推理事件的經過(不用翻譯了,大家都能看明白)

就在裁判長下令要緊急逮捕牙琉的時候,牙琉又發出了垂死的壹擊,成步堂身上還有疑點沒有解釋清楚,那就是瓶子上逆向的指紋。但是,事實往往是很簡單的,出示證據“雅香的照片”,成步堂只不過是坐在椅子上去拿放在地板上的瓶子,當然會是反手。而現場留下的瓶子其實是牙琉用兇器與鋼琴下的瓶子交換了而已。

牙琉:有能夠證明我交換了瓶子的證據麽?妳們手中的瓶子是空的。

成步堂:異議あり!裁判長,我剛剛還讓妳調查了壹件東西。

就是鋼琴下的瓶子,仔細調查瓶子,裏面有壹張紅心5,這才是真正被當成兇器的瓶子,而它在鋼琴下面就證明了瓶子被牙琉交換過了。

勝利!

牙琉:這就是妳的復仇麽……7年前……讓妳丟掉律師徽章的那個事件……

成步堂:……人生也就是壹條路,現在在做些什麽也不能改變,我只不過把掉落的火之粉揮向正確的方向而已(這句翻譯得不好)。

結束,成步堂君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