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1.計提個人經營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年末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個體工商戶的特點及範圍
個體工商戶的特點是以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為主,用自由生產資料和資金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為社會提供商品和勞務。
1.個體戶商戶範圍
(1)按照國家規定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
(2)經政府批準,從事辦學,醫療,咨詢等有償服務的個人
(3)其他從事個體生產,經營的個人
個體工商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1.個體工商戶需要交納的是個體經營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進行計算,分月進行預繳。納稅義務人需要每個月申報,並在次月十五日內預繳,在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
2.個體工商戶的納稅義務人是業主。個體工商戶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該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於當期發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支付皆需要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是在當期進行支付,也不能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