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簿按其用途不同,可分為序時賬簿、分類賬簿和備查賬簿三種。
1、序時賬簿
序時賬簿又稱日記賬,是按照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間的先後順序逐日逐筆進行登記的賬簿。序時賬簿通常有兩種:普通日記賬,是用來登記全部經濟業務的發生情況的賬簿。特種日記賬,是用來登記某壹類經濟業務發生情況的賬簿。在我國,大多數單位壹般只設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分類賬簿
分類賬簿是對全部經濟業務事項按照會計要素的具體類別而設置的分類賬戶進行登記的賬簿。按照分類的概括程度不同,又分為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兩種:總分類賬簿,是按照總分類賬戶分類登記經濟業務事項的賬簿,簡稱總賬。明細分類賬簿,是按照明細分類賬戶分類登記經濟業務事項的賬簿,,簡稱明細賬。
明細分類賬是對總分類賬的補充和具體化,並受總分類賬的控制和統馭。分類賬簿提供的核算信息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主要依據。
3、備查賬簿
備查賬簿簡稱備查簿,是對某些在序時賬簿和分類賬簿等主要賬簿中都不予登記或登記不夠詳細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補充登記時使用的賬簿。例如:租入固定資產登記簿、受托加工材料登記簿、代銷商品登記簿、應收(付)票據備查簿等。備查賬簿可以由各單位根據需要進行設置。
備查賬簿與序時賬簿和分類賬簿相比,存在兩點不同之處:壹是登記依據可能不需要記賬憑證,甚至不需要壹般意義上的原始憑證;二是賬簿的格式和登記方法不同,備查賬簿的主要欄目不記錄金額,,它更註重用文字來表述某項經濟業務的發生情況,即無固定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