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捐贈賬務處理:
購入的時候: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對外捐贈的時候: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按照新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企業對外捐贈資產,包括捐贈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應按正常會計處理要求核算,待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再按計算的會計利潤根據稅法要求調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企業所得稅。企業對外捐贈資產分為捐贈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兩種情況。不論企業對外捐贈何種形式的資產,壹律作為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賬戶。
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增值稅需要視同銷售,按照貨物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收入,繳納增值稅。
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免征增值稅,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的單位和個人,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