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和記帳憑證
支付憑證是涉及貨幣資金(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的會計憑證,收款憑證是涉及貨幣資金歸集的會計憑證,轉賬憑證是不涉及貨幣資金收付的憑證。或者這樣看:如果某項業務的會計分錄在貸方,填寫付款憑證;貨幣資金賬戶在借款人的,填寫收款憑證;如果借貸雙方都沒有貨幣資金賬戶,則為轉賬憑證;如果借貸雙方都在貨幣資金賬戶(如現金支取和存款),則是用來記錄貨幣資金收款業務的憑證,由出納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收款後填寫。支付憑證是根據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業務的原始憑證編制的會計憑證,專門用於填制支付業務的會計分錄。會計憑證又稱記帳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已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填制的會計憑證,並以此為依據確定會計分錄。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會計憑證按用途可分為專用會計憑證和通用會計憑證。專用會計憑證是指分類反映經濟業務的會計憑證。這種記賬憑證根據經濟業務內容的不同,可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收款憑證收款憑證是指用於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會計憑證。付款憑證。支付憑證是指用於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業務的會計憑證。轉賬憑證轉賬憑證是指用於記錄與當期兒童餐費無關的款項和銀行存款的會計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