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中,再生水和汙水處理服務正式納入增值稅免征範圍。
所得稅:企業以特定資源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不限制、不禁止的產品,且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所得,減按90%的稅率計入總收入。
擴展信息(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3%。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0%: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燃氣、沼氣、雜誌、飼料、化肥、農藥、農業機械、農用薄膜、農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零稅率出口貨物;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3%。納稅人也從事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服務。
百度百科-增值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