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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在處理社會保險費的賬務時,企業通常設置“應付職工薪酬”“其他應收款”“管理費用”等會計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麽做?

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

繳納社保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如何理解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是指存放於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庫存現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正確進行現金收支的核算,監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庫存現金的總分類核算是通過設置“庫存現金”賬戶進行的。“庫存現金”賬戶是資產類賬戶,借方反映庫存現金的收入,貸方反映庫現金的支出,余額在借方,表示庫存現金的余額。

如何理解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