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不能這樣做賬。銀行存款的所有明細賬戶必須與銀行水單相符。沒有銀行資金的變化,就做不了銀行存款的賬目。壹般銀行存款是不紅字的,借方代表收款,貸方代表付款,非常方便對賬和統計。不是說作為借款人不能被紅字,沒有硬性的法律規定,但是對自己和同事來說都很難。這是壹項必要的業務,不考慮其他因素(稅收等)。),就不用做條目了,因為合並後所有條目都不存在了。示例如下:
臉紅紅的:
借方:應收賬款3500(紅字)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3500元(紅字)
重新開具發票:
借方:應收賬款35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3500元。
兩張憑證的分錄合並後,都是抵銷的,不需要做憑證,因為沒有實際業務,只是發票錯了,重新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