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條件如下:
1,堅持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有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通過全國統考取得經濟類、統計類、審計類初級資格,並具備1到4以上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