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市是經濟區域內生產和交換集中的地方,對周邊地區有很強的經濟輻射作用。他們承諾組織和協調區域經濟活動。主要方式如下:
生產的分工、合作和擴散;通過所需商品的流通和交換,促進競爭,形成優勢;通過財政、金融、稅收等經濟手段和人才培養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擴展數據:
總體而言,中心城市應以現代商業為主要功能。
中心城市的城市性質以多功能為主,包括生產、服務、金融、流通等,多為政治行政中心、交通中心、信息技術中心和人才密集的地方。根據其影響範圍,分為國家級、地區級和地方級。
中心城市必須超前發展,同時需要區域經濟的發展和壹定的城鎮體系作為保障,形成以中心城市為核心,各城鎮專業分工,各具特色的城鎮體系。中心城市也是形成開放型、多層次、網絡化經濟區的核心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