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汕頭教育培訓機構對樓層的要求是,少兒培訓班(學校、機構)應設置在壹、二級防火的建築內,且不得超過三樓(含)。
2.初中和小學的培訓班應設在3樓或3樓以下,4樓以上視為非法(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另外,如果培訓學校有獨立的消防樓梯,可以設在3樓或3樓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