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培訓:什麽是優先收益、追趕條款、回撥條款?
通常,當投資收益超過壹定的門檻收益率(有限合夥人應獲得的最低投資回報)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約定的附帶權益條款獲得壹定比例的超額投資利潤。追趕條款追趕條款是私募股權投資合夥協議中的常見條款。普通合夥人向有限合夥人支付優先收益後,通常進入GP投資回報的追趕階段。例如,雙方事先約定壹個利潤分成比例m和壹個閾值收益率n,當實際收益率r超過n時,超出部分將全額補足給GP,直到GP獲得的收益率與實際收益率r的比值達到m,此時實際收益率r * = n/1-m..之後,如果基金仍有超額收益,超過r*的收益將按固定比例分配(例如LP80%,GP20%)。回撥條款用於保證普通合夥人獲得的附帶權益不會超過約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