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有性,又稱為獨占性或壟斷性;
2、時間性,也稱法定時間性,是指商標權為壹種有期限的權利,在有效期限內才受法律保護;
3、地域性,指按照壹國或地區商標法所產生的商標權,只在該註冊國或註冊地範圍內受法律保護;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則不發生法律效力,不能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七條
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